(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2)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3)市场营销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文化课(含政策加分)×30%+专业课×70%。
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5)体育教育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课成绩都合格的考生,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文化课(含政策加分)÷3×30%+专业课÷3×70%。
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运动员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证书等级相同,则按考试科目总成绩排序;考试科目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运动员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证书等级相同,则按考试科目总成绩排序;考试科目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2015年合肥师范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