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请考生于2015年4月30日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上查询材料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将在该网上进行公示10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方能正式取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我校不发书面通知。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理学类 2015年6月13日 工学类 2015年6月14日
考核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三)考核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内容: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学习潜能;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对社会、科技发展动态的关注;对中国文化常识认识与理解的广度与深度等)
(四)资格认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入选资格考生(包括待录取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终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2015年合肥工业大学自主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