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的考生,如要入住学校宿舍的,在复试后,要及时向学院咨询有关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2.拟录取的考生,录取方式为定向的,在复试后要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3.拟录取的考生,复试后,要领取《调档函》和《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用领取《调档函》,只领取《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思想政治表现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并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起于4月21日前寄到各学院党委办公室。(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出)(表格电子版可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文档下载里面自行下载)
4.拟录取的考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截止日期:2015年3月27日。双肩挑免试研究生均应保留入学资格2年。(申请表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
5.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每人120元。
6.在开学后,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将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7.我校宣城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招生复试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合肥工业大学各二级招生单位代码及联系电话.doc【】 【】
2015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