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015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