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北京林业大学、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考生的担保人。《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国防生新生入校后,学校和选培办组织对国防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学校三个月观察期期满,报武警总部干部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取得学籍,并由选培办组织其填写《国防生登记表》。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由学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015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国防生签订协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