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和报考我校MBA、MPA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其他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由定向就业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定相关协议。这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3.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015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关于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的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