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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6 18:45:00 解决时间:2018-12-0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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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

①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②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澳门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 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有关报考的具体事项可直接向报名点咨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0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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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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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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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报考点地址
5.报考点地址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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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①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②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③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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