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拟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招生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凭本人拟录取通知书换发华东政法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插班生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