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录取:考生经我校水平测试后,根据考生整体考试情况,按照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予以预录取。若无其他限制,我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外语类和非外语类将分开划线。
(二)公示: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三)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且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站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报送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学校将在2015年7月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保送生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