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
(二)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三)其他
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工作。
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