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择优录取。综合测试不合者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
注:各专业方向额满开班,未达开班人数考生须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www.yjszs.***.cn/)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通知与公告”栏目中查询。
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