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并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要求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的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中成绩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录取时,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限招管弦乐、钢琴、声乐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初试和复试,且参加我校测试的乐理、听音、视唱单科成绩分别不低于单科满分40%。计分与录取原则同非上海生源考生。
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上海市生源计分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