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请在接到本通知后,即按《新生学费缴费办法》(见附件),在2015年1月5日至1月31日期间办理缴费。学费收据在开学后由班主任转交。
B、请在接到本通知后,即按《新生学费缴费办法》中的方法登录本校学教务管理系统(TMS),打开《新闻公示》下的“新生须知”栏目,认真仔细阅读第二部分“学学生应知”,并打印第一部分“华东师大学学生应知测试卷”,按要求完成该测试卷,报到时交给班主任。
C、学生应本人前来报到。有特殊情况不能报到者,需事先请假,或由他人代为办理报到手续。代办者应带好本人和被代办者的身份证件。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D、报名时,未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的专升本考生,请在报到时带好原件补办验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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