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公示的条件(分两档: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和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上20分),如我校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如未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考生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予以退档。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须属于在自主招生入选公示的专业大类内。考生应填满所在省规定可填的专业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专业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具体按以下方式录取:(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招生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个专业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统一安排专业。
2015年华东理工大学自主录取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