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为主要依据,并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按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投档。
专业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对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直到录满为止;非第一志愿专业之间没有志愿和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老、少、边、山、穷地区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照顾录取。录取通知书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2015年河池学院你校的招生录取规则主要有哪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