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增设本科、高职(专科)医学类专业,须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后报教育部,教育部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含国家中医药局,下同)意见后审批。
2010年起,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在本科、高职(专科)医学类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
2015年起,高职(专科)升本科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2015年河北医科大学专接本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需与所学专科专业相同规范医学类中职(中专)教育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