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备较高的舞蹈理论基础、舞蹈表演及创编能力,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和艺术研究机构等部门从事舞蹈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文学院
文学院是我校办学时间较早的院系之一。该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教学条件优良,专业教师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目前已为社会各界输送了大量专业性传媒人才。
文学院设有演播厅、音频实验室和非线编实验室,学院影视制作中心、校园广播电台及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在“文化襄阳”背景下建设的唐城影视基地和鄂西北影视文化基地不仅为编导专业学生提供了全真的实习环境,而且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
编导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广播、电影、电视传媒发展的需要,具备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艺术鉴赏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和其它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纪录片、文艺与社教节目、影视剧、广告及MTV等的策划、采编、导演、摄制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备较高的舞蹈理论基础、舞蹈表演及创编能力,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和艺术研究机构等部门从事舞蹈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文学院
文学院是我校办学时间较早的院系之一。该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教学条件优良,专业教师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目前已为社会各界输送了大量专业性传媒人才。
文学院设有演播厅、音频实验室和非线编实验室,学院影视制作中心、校园广播电台及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在“文化襄阳”背景下建设的唐城影视基地和鄂西北影视文化基地不仅为编导专业学生提供了全真的实习环境,而且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
编导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广播、电影、电视传媒发展的需要,具备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艺术鉴赏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和其它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纪录片、文艺与社教节目、影视剧、广告及MTV等的策划、采编、导演、摄制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一)绘画、动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考试科目(共2门):
考试科目(共2门):
1、素描(满分100分)
2、色彩(满分100分)
专业课总分200分。
专业课总分200分。
(二)音乐学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二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二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三)音乐表演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四)舞蹈表演
考试科目(共3门):
考试科目(共3门):
1、舞蹈基本功(各种技巧可做复合性展示)
2、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
3、舞蹈模仿
专业课总分100分。舞蹈基本功50分,舞蹈表演25分,舞蹈模仿25分。
专业课总分100分。舞蹈基本功50分,舞蹈表演25分,舞蹈模仿25分。
(五)编导
考试科目(共3门):
考试科目(共3门):
1、自我介绍和艺术特长展示(满分90分)
2、命题编写故事(满分90分)
3、电视节目(纪录片)的策划与设计(满分120分)。
专业课总分300分。
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课总分300分。
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备注:各省投档规则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各省规则执行。
备注:各省投档规则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各省规则执行。
2015年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舞蹈表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