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开展招生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宣传,对违规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
对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要做到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特别要做好考场记录,并由监考人员签字,暂时收缴的作弊物品要出具收据,可使用照片、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记录。
严禁通过虚假信息、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院校不得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单招中违反规定的学校和工作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单招资格,并追究院校领导责任。
2015年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严肃纪律,加大违规处理力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