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联考。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⑴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
考生报考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专业。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⑵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考生报考对声乐、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乐器维修技术、钢琴调律、钢琴伴奏、音像技术、作曲技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是否按音乐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⑶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考生报考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
以上⑴至⑶所列专业如与教育部要求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规定。
2.校考。
⑴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经我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⑵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若有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我省不统一组织专业联考。
⑶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⒈美术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缴费办法
2014年12月18日至22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1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⑶下载考试准考证
2015年1月6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⑷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1月10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⒉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3.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及考试安排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