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确定。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22个县具体包括:保定市的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市的宣化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承德市的平泉县、承德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或本人的低保证、残疾证,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三级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
(二)享受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2015年河北商贸学校中职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