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1)总成绩不低于280分,由高到低录取。
2)总分相同时,文化基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基础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工程技术类和计算机类的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
4)我校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备案与公示:学校根据录取程序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5月4日—11日将拟录取结果提交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备案后,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网站公示录取结果,并接受考生录取查询。
3.发放通知书:录取结束一周后学校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联系地址)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2015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