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本单招方案,在2015年4月10日10:00至2015年4月14日10:00,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进行填报,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3.缴付费用:已确认自己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4日12:00前通过当地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以电汇方式(好用随时到帐的电汇支付方式)汇款缴纳考试费人民币150元到我校指定农业银行账户,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单招考试费:考生号(14位)”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也可在此期间到我校学生处(老校区第一教学楼一楼A104房间)现场缴费。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农行沧州市西环支行
账号:
4.考试资格: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向我校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于2015年4月24日8:00至16:00持由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身份证、汇款凭单(或我校开具缴费的收据)到我校学生处(沧州市浮阳南大道6号老校区第一教学楼A104房间)获取收据、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后概不退款。
5.考试要求: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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