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招生学校具备招收填报了“五年一贯制”和“3+2”专业志愿考生的资格。
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具备填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志愿资格。
“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下达。
“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按市(州)划定的“五年一贯制”和“3+2”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上应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上。因生源原因确需降分的,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办提出申请后办理降分手续。
省招办在10月上旬进行“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集中录取,录取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录取期间,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学校录取名单初审和录取数据上报,省招办负责计划管理,复核学校录取名单。
2015年湖北省教育厅高中阶段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