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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师范学院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计算

2015年湖北师范学院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成绩计算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0 18:25: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12

满意答案

九、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据实决定。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综合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十、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一、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十二、其他事项

1、本细则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致电郭小珊老师(0714-6576163)问询。

2、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决定。

光学工程一级学科

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1日

  ??????????? 2017-05-1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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