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并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同时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通过分数线的考生登录报名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填写盖章后与其他要求证件一并交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考生复试前进行,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
(2)《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对其所填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更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 复 试 复试时进行政治理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录 取 我校将综合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2015年河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