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①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成绩按照以下办法折算计分:
①国家级一等奖及相当于一等奖的,总分计750分;
②国家级二等奖的,总分计700分;
③国家级三等奖的,总分计650分;
④省级一等奖的,总分计700分;
⑤具有高级工、技师或县级劳模的,计650分。
(2)优惠加分条件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酌情加分,如获奖多项,加分取高项加分,加分不累加。具体加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5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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