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③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音乐学(音乐科技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④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的省份,直接按照该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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