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
2、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调整计划录满为止。
4、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单招征集志愿或2015年普通高考。
2015年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