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在充分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以满足考生志愿要求。
2.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免考及免试入学等政策详见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录取过程中按上述规定执行。
3.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学校公布的二志愿缺额计划,按照考生参加其他学校单招考试的总成绩进行录取。
4.订单培养计划在录取时不单列,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新生报到后组织有意向学生参加企业面试,经面试合格转入订单班学习。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2015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