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以及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志愿填在艺术类“艺术本科(二)”栏。艺术本科(二)为平行志愿,按统考专业类别设八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八个志愿模块分别是:①美术与设计学类。②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③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④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⑤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⑥舞蹈学类。⑦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⑧音乐学类(艺术管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考试情况兼报,以上排序也是八个志愿模块投档的顺序。
艺术高职高专为所有院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志愿填在艺术类“艺术高职高专”栏。艺术高职高专设九个志愿模块,第一是自发证模块,设一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九按统考专业类别设8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九个志愿模块分别是:①自发证模块。②美术与设计学类。③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④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⑤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⑥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⑦舞蹈学类。⑧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⑨音乐学类(艺术管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考试情况兼报,以上排序也是九个志愿模块投档的顺序。
艺术本科(二)录取的艺术本科专业和高职高专专业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投档比例1∶1。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类)投档成绩: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投档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编导专业)投档成绩: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投档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成绩×20%]×2+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投档成绩: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
答案来源于:2015年湖北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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