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在复试前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在复试前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此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未经相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资格审查表无效。
4.学历证明材料。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申请在线验证或学历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学位证明材料。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还须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具体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n)点击“学位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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