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游学经费由教育厅、学校、学院及学生四方共同承担。其中,教育厅资助2万元/生。本科生:学校资助1万元/生、学生所在学院资助不少于0.5万元/生;研究生:学校资助2万元/生。据实结算超出上述额度由学生自理。
2、鼓励学院利用各类人才培养专项或专业改革专项等经费资助优秀学生游学。
3、本科生报名以上两类游学项目均必须明确学院经费支出意见,学院不同意资助者不能参加学校选拔。
2015年湖北大学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度海外游学游学经费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