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2.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部负责各项信息的整理、通报和信息公开工作,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对于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的问题,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
4.复试及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提出申诉,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入申诉程序。
监督电话:0313-4029122(纪检委)、0313-4029560、4029558。
监督单位邮箱:yjs@***.cn
监督单位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钻石南路11号河北北方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邮编:075000)。
2015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硕士招生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