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考。在参加高考的考生中,依据其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二)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毕业生对口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单独招生。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面向表现好、学习好的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单独组织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并按成绩择优录取。各院校须于2015年2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上报单独招生考试章程(纸质盖章和电子版),经审核后于3月1日向社会公布。
(四)自主选拔。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专科)院校面向表现好、学习好的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自行组织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并按成绩择优录取。各院校须于2015年2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上报自主选拔招生章程(纸质盖章和电子版),经审核后于3月1日向社会公布。
(五)中职推优。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含2014年毕业的学生),各校要优先推荐,名额不占比例。
(六)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院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五年。学生前三年享受中职学生相关政策,后二年享受高职学生相关政策。经过3年中职教育毕业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学习2年。对完成前三年学业并考核合格,但又不愿继续后二年高职学习的学生,可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准予其毕业离校。
(七)“3+2”分段制。高职(专科)院校依据学生初中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前三年享受中职学生相关政策,后二年享受高职学生相关政策。学生3年中职教育毕业后,经过高职院校测试符合条件的升入高职院校学习2年。
(八)注册入学试点。各高职(专科)院校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艰苦专业,开展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对生源一直不好、缺口较大的部分高职(专科)院校或民办高职院校,开展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各院校于2015年2月25日前将注册入学试点的申请报告和招生章程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3月1日向社会公布。
2015年贵州省招生委员会高职(专科) 院校招生工作招生类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