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考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2、中职单报高职
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总数,结合我省实际划定,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3、中职推优
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录取工作拟定于2015年4月15日前进行。招生院校要提交录取办法,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招生院校要按规定对录取确认的学生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4、单独招生
2015年4月15日前,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按附表内容),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5、自主选拔
2015年4月15日前,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按附表内容),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6、五年一贯制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划定本地区低控制分数线,并于2015年8月20日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录取规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各招生院校将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批准预录的名单及录取信息光盘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报考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兼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合理安排好录取批次,原则上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的录取批次,应安排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之后,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
各高职(专科)院校须于2015年9月20日前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制作转录数据(2012级)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同时携带2012年五年一贯制录取三联单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
7、“3+2”分段制
各高职(专科)院校按省教育厅审批的培养方案,于2015年9月20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各高职(专科)院校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见附件)制作转录数据(2012年录取的中职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数据为纸质和电子版,纸质要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携带“3+2”分段制和中职招生录取三联单进行审核,办理“3+2”分段制转录手续。
8、注册入学试点
2015年4月15日前,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按附表内容),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2015年贵州省招生委员会高职(专科) 院校招生工作中职推优。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