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多元录取,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安排好各阶段的考试招生工作。各高职(专科)院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管理,规范实施,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宣传。各高职(专科)院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须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工作应依据院校的招生章程开展。经审核批准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三)严格录取。各高职(专科)院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程序,严禁各高职(专科)院校违规录取考生和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上报五年一贯制和“3+2”转录数据时,应提前与本校教务部门管理的学生学籍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四)严肃纪律。各中学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严禁学校教职工违规违纪有偿组织生源,为院校推荐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各高职(专科)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高校招生有关政策,特别在单独招生和自主选拔考试招生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巡私舞弊;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教育部33号令严肃查处。
附件:1.贵州省2015年中职推优录取名册;
2.中职推优学校登记表;
3.2015年推优生名单统计表;
4.贵州省201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名册;
5.贵州省201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录取名册;
6.贵州省2015年“3+2”分段制高职(专科)录取名册;
7.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转录数据库结构。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5年1月23日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100份
2015年贵州省招生委员会高职(专科)院校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