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3月3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将招生章程上报省招生考试院(邮箱:),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5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同时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4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5日,评卷工作应在7月12日前完成。
(五)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六)请各有关院校于7月17日前将《划线说明》、《贵州省2014年专科升本科专业成绩上报表》(附件4)、《贵州省2014年专科升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附件5)、《贵州省2014年专科升本科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6)各一式3份密封(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分别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保密监察室、信息处和普招处。
2015年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普专升本考试贵州省“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