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多元录取,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安排好各阶段的招生工作。各高职(专科)院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管理,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规范宣传。各高职(专科)院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须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工作应依据院校的招生章程开展。经批准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三)严格录取。各高职(专科)院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程序,严禁各高职(专科)院校违规录取考生和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四)严肃纪律。各高中阶段学校须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严禁教师推荐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和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各高职(专科)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高校招生有关政策,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5年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高职(专科)院校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