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计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印发的《贵州省实施教育“9+3”计划约谈制度》规定,计划实施中出现下列九种情况,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9+3”计划工作的领导,省、市(州)、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9+3”计划工作的领导以及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将被约谈:
一是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
二是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度全省排名后10位的;
三是市(州)所辖20%及以上的县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四是未在规定时限内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
五是截留、挤占、克扣、挪用专项补助、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的;
六是弄虚作假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相关统计数据不实或多次造成报表间数据混乱,致使全省数据失真的;
七是未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工作推进的;
八是对检查、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
九是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况。
“制度”规定,约谈将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或监察部门会同教育等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个别或集体谈话等方式进行。
实施约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约谈制度的规定,及时启动约谈。由于约谈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工作进度的,要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2015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贵州省教育“9+3”种情况相关领导将被约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