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及分值
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和行书各一幅)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楷书临摹、行书临摹、楷书创作、行书创作。
3.注意事项
考生所有毛笔、墨汁、砚台、毡纸等用具自带,考点提供考试用纸。
2015年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专业统考书法学统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