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科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排序规则为: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15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有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在录取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依据。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后,招生高校可在进档考生范围内,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参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考生。
2015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