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安排、实施我省招生录取工作;
2.对高校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检查高校执行招生计划的情况,审查和批准高校要求调整的招生计划;
4.审查高校录取考生中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及遵守招生纪律的情况;
5.及时向高校寄送已审批的录取新生名册;
6.向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提供录取信息确认表;
7.处理好省招生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督促并协助高校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录取期间,省招生办下设十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1.技术管理组
(1)认真做好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和网络安全,保证网络畅通;
(2)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的信息标准和信息管理规定,负责考生信息采集和考生电子档案制作工作;
(3)负责进行网上录取培训及模拟演练,核准各高校网址、电话,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并做好基础数据的校验、核准及备份等工作;
(4)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高校传送考生电子档案信息;
(5)严格规范管理网上录取系统帐号、密码;严密管理考生电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不得擅自修改和泄露。
2.录取检查组
(1)监督检查各高校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的情况;
(2)监督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完生计划的情况;
(3)按招生政策规定核准拟录取的考生,清理高校退回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确认后及时将考生电子档案提交技术管理组。
3.计划审核组
(1)核对各高校招生计划和动态跟踪各高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2)审核各高校招生过程中拟调整的各类招生计划;
(3)合理安排好投档和退档时间,把握录取工作进度;
(4)审核各高校的有关录取工作申请报告;
(5)打印各高校新生录取名册,提交省招生办负责人批准;
(6)办理高校录取考生等相关手续。
4.军队、公安类招生组
(1)核准军队、公安类高校的招生计划;
(2)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名单;
(3)负责协调做好军队、公安类高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军检等工作;
(4)审核高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交省招生办负责人批准。
5.体育、艺术类招生组
(1)核准体育、艺术类高校招生计划;
(2)协调安排体育、艺术类高校录取的各项工作;
(3)审核高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交省招生办负责人批准;
(4)清理未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及时提交技术管理组。
6.体检与资格审查组
(1)受理高校有关执行体检标准方面的咨询,给予准确解答;
(2)对考生体检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裁定;
(3)核准考生报考及享受政策照顾的资格。
7.录取咨询组
(1)向考生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规定;
(2)向考生及家长提供有关录取结果、退档原因等方面的咨询;
(3)做好考生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8.宣传组
(1)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拟定新闻通稿,接待新闻单位;
(2)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各相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和招生工作政策规定。
9.行政秘书组
(1)负责录取工作场地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2)按规定办理录取收费手续;
(3)做好财务结算工作;
(4)安排好录取场地交通车辆;
(5)安排录取期间有关会议;
(6)打印、发放有关录取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7)制作录取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8)协调好录取场地的各项有关事宜。
10.保卫组
负责录取场的安全保卫和门卫执勤工作。
2015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省招生办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