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方式:面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分别占40%、60%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2015年4月15日前,我院按照本院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于2015年4月2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学生确认录取公示后不得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5、新生入学后经3个月复查期满,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2015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