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风景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3.注意事项
严禁使用定画液、喷画胶、蛋清液等画面固定材料。
2015年贵州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美术类统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