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系部及各位同学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
2.如在校期间已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位同学在申请批准及代偿资金下达前,应遵照合同规定归还个人贷款本息(建议提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及利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3.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到贵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办理,地址:贵州大学北校区思贤楼二楼(博学楼前二层楼);
4.办理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30日(周末、周日、节假日不办理);
5.咨询电话:0851-88292131,88292016。
2015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时间:4月6日--4月30日(周末、周日、节假日不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