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班主任先对本班学生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核对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对触犯国家法律,不遵守学校纪律,不努力学习,生活不俭朴,在学校打架斗殴的学生,须提供有本人签名的相应材料证明。
3、初步审核后,户口簿原件交本人带回,各班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将情况汇总后交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汇总。
4、材料审查通过后,相关负责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后存档,并在全国中职管理系统上进行提交受助学生名单。
5、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015年贵阳市白云区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