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高专院校均可以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
具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院校“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测试、单独实施招生录取”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考生参加院校的单独招生测试后,可直接被院校录取,院校将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录取。单独招生计划属于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后在管理、教学、学制、学费、毕业证等相关待遇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入学的考生一致。
3.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
有意向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中职毕业生、区内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我区高等职业(高等专科)学校及有独立高职校园的本科院校具有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资格,是否参与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及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015年我区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的招生院校范围及招生计划数,逐步提高通过非统考方式录取到高职院校的比例。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公布。
答案来源于: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方案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方案高职院校多元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