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3500元;二等助学金2800元。
4、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一等奖1500元,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二等奖800元,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三等奖500元,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
5、西部助学工程助学金:我校为广西五个受助院校之一,在学生入学前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每生每学年5000元,四年制学生每生合计20000元,五年制学生每生合计25000元,学费根据每学年成绩确定全免、半免或不减免。
6、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每学年25名,奖金1000元。
7、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每学年40名,每年3000元。
8、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
9、民族预科生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定,金额500元。
10、“心新起航”助学金:一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级贫困每人每学年800元。
11、陶建明奖学金:每学年约21人,每年3000元/人。
12、慈济奖助学金:每学年约100人,每年2500元/人。
13、杜靖奖学金,一等6人,3000元/人(共18000元);二等14人,2000元/人(共28000元);三等20人,1000元/人(共20000元);专项,6人,800元/人(共4800元);留学生奖学金2人,2000元/人(共4000元)。
14、科良奖(助)学金50人/年,1000元/人(共50000元)。
15、大学生年度人物5—10人,奖金1000元/人。
16、优利特奖学金:每学年20名,奖金1000元/人。
注:贫困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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