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自治区、市、高校、中学分级负责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责任主体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明晰信息公开方式及路径,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我区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开、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十个方面,以及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深入学习我区2015年高考方案及调整规范高考加分的实施方案中的政策规定,逐条分析新政策规定对考生的影响;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细致准确地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各项考试招生政策,让考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重点加大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的农村学生宣传相关优惠政策的力度,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比例;要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等违规行为。
2015年广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