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
(一)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2.曾服现役的毕业生;
3.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4.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和英烈子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收:
1.广播、大学、职工大学、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超过4门(含)或1门(含)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015年广西海警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范围类似问题答案